《開公司節稅》統一發票使用期限問題

我所知道的統一發票一般都是以2個月為一期,不論有没有開完2個月後都要換新的,不知道有没有特殊的可以一本用到底,有没有什麼規定或條件????

您好  對您的問題回答如下:統一發票使用辦法第21條 非當期之統一發票,不得開立使用。但經主管稽徵機關核准者,不在此限。第22條 營業人對當期購買之統一發票賸餘空白未使用部分,應予截角作廢保存,以供稽徵機關抽查,並於填報統一發票明細表載明其字軌及起訖號碼。 依上述規定發票並必須在當期使用、除了第21條後段的規定外。如有上述第21條情況、一般來說是申請提前使用次期發票。
所以並無您所問的、可年初買一本發票一直用到完的情況。 以上說明資料、供您參考、希望有解答您的疑惑、若尚有不明之處、煩請您補充疑問(使用意見來補充)、再行回答。 (還請別以亂檢舉方式、強制刪除回答、如需刪除回答請通知一聲)

2012-09-14 16:43:00 補充:
統一發票核准提前使用、是在於當期發票不足使用、又購買不到當期的發票、只能購買次期的發票來使用。

當期有要使用統一發票時、再行購買。但請注意單月1號即不能再購買上期的發票。

電話及水電費、是否要改為公司或商號名稱、要看各情況的、很難一概而論。

因為您目前所在地為豐原市、公司登記或營業登記的主管機關、都是台中市政府。
可委託當地的專業人員辦理、例如 節稅部落-智盛會計記帳士事務所 、 台中會計師-順豐會計師事務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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